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陪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DKQ2025HL001)

发布日期:2025-09-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陪护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ZDKQ2025HL001

3.合同履行期限:1年,如中标人在合同期内服务标准未达到采购人要求(一年内累计有3个月考核不达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进行重大调整,双方应服从国家新出台的政策或地方政府政策。

4.项目预算金额:75万(中标人按照陪护费用收费标准,向病人收取结算服务费

5.采购需求: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住院患者生活陪护服务

6.陪护范围:5F:口腔颌面—头颈肿瘤外科病区;6F:口腔颅颌面整复外科病区;7F:颞下颌关节及创伤外科病区。

7.中标人为采购方住院病人提供陪护服务,所产生陪护费用由中标人与患者或家属直接结算,在采购人划定的范围开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8.中标人根据业务量免费提供人员满足院内患者送检工作。

9.中标人应根据法律规定与其派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给所有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养老、医疗、工伤险等),因中标人派驻人员与采购人产生劳动争议时,中标人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10.中标方需安排一名专职驻场管理人员,要求具备丰富管理经验,有2年医院陪护服务管理经验;具有良好的沟通技能,善于发现和处理问题,以满足项目管理各程序运作及质量保障。

11.中标人在采购人区域范围内开展陪护项目管理活动时,其使用的印章、标识、标牌、各种宣传资料不得以采购人名义,不得向患者和家属做出与采购人有隶属、代理等关系的误导宣传。服务人员提供服务时应佩戴中标单位统一证件,并着统一工作服。中标人服务人员着装配饰也应当明显区别于采购人员工所使用的服装及配饰,以免患者及家属产生混淆。

12.中标人在承接管理服务中所发生的人事安全事故(包括病人坠床、跌倒、误吸、走失、烫伤、滑倒、擦伤等)、交通事故、看护等安全事故责任由中标人负责,一切与采购人无关。

13.中标人在承接服务中,造成其他设备毁坏,经认定属中标人责任的,由中标人承担。

14.在向采购人提供服务中造成采购人、患者财物发生盗、窃、失的情况,给医院和患者造成财产损失的,报公安部门立案处理,中标人须赔偿医院和患者的损失。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有效的经营许可证明或经营许可范围。

三、项目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9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超时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方式:

1)通过邮箱报名,报名邮箱:zdkqzbcg@126.com,邮件命名格式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陪护服务项目+供应商名称”。

2)资料要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包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全部加盖公章发送邮箱。

3.现场议价所需准备的材料(一式5份,加盖公章):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资信证明)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3.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8住院患者生活陪护服务报价明细。

四、院内议价时间、地点

院内议价时间:2025926930分(北京时间)

院内议价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建设三马路9号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采购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地址:广州市陵园西路56号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20-83802806

 

                                                                                                       中山大学附属口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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