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污水委托检测服务项目调研公告
为满足国家环保政策要求,确保污水达标排放,我院拟对医疗污水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市场调研,现邀请符合资格的检测机构参与。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污水检测服务项目。
2.服务范围:越秀区陵园西路17号、19号、56号;天河区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珠江新城门诊;天河区东圃大马路3号东圃分院;天河区华利路59号西塔天河院区。
3.服务内容:检测项目、频次具体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3.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证书),其检测能力需全履盖我院需求检测指标。
5、供应商需在广州市具有相关资质实验场所,应急检测或相关检查部门如需进行同步采样,收到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院本部;如应急检测或增加特殊检测项目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本院开展。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25 年10月21日。
2、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需)。
(3)公司详细情况、工作人员数量及资质等情况介绍。
(4)参与本项目的组织架构、服务方案(包括收费标准、提供的服务人员人数、承诺、结算方式和售后服务)。
(5)不少于三家近一年内既往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需包含价格服务明细)。
(6)报价单(下载附件附件-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污水委托检测项目报价单,补充“每采样点单价、检测费”部分)。
注: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上述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
3、提交方式:将上述材料按顺序整理成一个PDF文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zdkqzw@163.com,邮件主题及PDF文件扫描件名称为 “污水委托检测服务项目+ 服务商名称”。
4、联系方式: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20-83883486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市场调研会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确保报名资料上联系方式准确。本调研不承诺和最终购置关联,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