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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制度 加强管理 采取措施 防患未然
——我院全面铺开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

  3月28日,卫生部召开“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高强部长和监察部屈万祥副部长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会议对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作进行了紧急部署。根据卫生部的指示精神,广东省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商业贿赂尤其是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进行专项治理,同时要求各医疗单位和个人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开展好自查自纠。
  我院领导班子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张志光副院长参加了广东省此次会议,并在医院党政联席会和全院中层干部会及时传达了会议的主要精神。对商业贿赂尤其是医药购销领域中商业贿赂进行专项治理工作既是对百姓呼吁解决“看病贵”问题的回应,也是中共中央、国务院2006年重拳出击商业贿赂行动在卫生领域的具体执行。会上,院领导班子讨论了卫生部部长高强指出的需重点治理的五类行为。在过去的几年里,我院在努力创建一支廉洁行医的医疗队伍、不断完善医疗及医药购销工作中的规章制度、加强纪律检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效地杜绝了上述五类行为的出现。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任务的严峻性,采取必要措施,任务落实到人,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会议决定成立医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医院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增强自我防范。抓好重点科室的廉政建设,杜绝收受“红包”、回扣现象。改进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等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从制度上杜绝商业贿赂产生的温床,从源头上遏制行业不正之风,维持正常的医药购销秩序,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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