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口腔专用重金属等一批耗材市场调研邀请函
致各潜在供应商:
为了准确制定我院部分耗材采购项目的采购预算,本着“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采取发布公告方式开展市场调研,欢迎各潜在供应商按照本公告附件要求提供市场调研资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部分耗材采购项目
耗材内容:金、钯等口腔专用重金属耗材,钛板、钛钉,可吸收缝线,不可吸收缝线,带线缝合针等一批耗材。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口腔用金、钯等重金属耗材供应商需要具有从事金、银、铂、钛、钯合金等贵金属材料的加工和销售的资质,具有为口腔临床提供设计制作加工产品的能力。
其他耗材需要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及产品注册证等资质。
4.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市场调研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调研资料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三、市场调研资料要求
1.产品报价表(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厂家、注册证号及有效期、市场报价及优惠价)。
2.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必须均在有效期内)等。
3.厂家三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4.厂家给代理公司的授权书(有效期内),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范围。
5.代理公司三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6.代理公司给业务员的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范围。
7.三家其他同级医院供货发票复印件(中大系统、南方医系统、广医系统、华侨医院、北大口腔、华西口腔优先)。
8.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书。
9.售后服务承诺或维保合同。
10.产品彩图或样品。
请按上述顺序要求准备好相关市场调研内容,将资料电子版整合成1个PDF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280226448@qq.com。(以“2021口腔招采调——口腔专用贵金属耗材\其他耗材名称等——供应商名称”命名)
供应商还应提供包括技术服务建议书、商务服务建议书(格式自拟)等内容的电子文档一份,采用WORD可编辑格式,无需盖章,一并发送至上述邮箱中。
四、市场调研记录邮箱接收截止时间:
2021年8月19日上午09:00至2021年8月26日下午17:00按上述要求发送至上述电子邮箱。
采 购 人: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20-83802806(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