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外单位人员短期来院学习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是教育部直属重点高等院校的口腔医学教学医院、国家卫生健康委委属委管医院、首批委省共建国家口腔区域医疗中心。开放口腔综合治疗台720台、病床120张;下设14个临床科室、8个医技科室,拥有牙体牙髓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黏膜病科、口腔种植科、儿童口腔科、牙周病科8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实现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全覆盖。越秀院区底蕴深厚,天河院区扬帆启航,南沙院区蓄势待发,“一院三区”协同共进,聚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口腔医疗新高地。
医院现有教职员工1300余人,在医师队伍中,高级职称占36%、博士学历占82%,拥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特聘教授、全国宝钢优秀教师、广东省教学名师等雄厚师资。医院以一流治疗技术、优质医疗服务、现代化医疗设施致力于粤港澳大湾区口腔疾病防治工作,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监测连续7年荣获口腔专科最高等级A,正在加快建设“立足广东、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国际口腔医学中心。
为了更好地为全国各级医院培养和输送口腔专业人才,现将外单位人员短期来院学习招收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1. 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口腔医学专业毕业,通过口腔医学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获得执业证书者,可申请在我院临床科室短期学习。
3. 下列人员,可申请来院短期学习:
(1)我院对口帮扶单位选派的;
(2)合作共建单位选派的;
(3)粤港澳高校口腔医学教育联盟成员单位选派的;
(4)中山大学光华口腔专科联盟成员单位选派的;
(5)泛大湾区口腔医学联盟成员单位选派的;
(6)中山大学各附属医院选派的;
(7)与我院签订相关合作协议的其他机构选派的;
(8)获口腔专业领域国内外知名专家推荐的。
二、招生科室及学习时间
学习科室涵盖牙体牙髓病科、口腔颌面外科病房、口腔颌面外科门诊、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黏膜病科、口腔种植科、儿童口腔科、牙周病科、口腔预防科、急诊综合科、东圃门诊及珠江新城门诊。
短期学习期限为1周至4周。
三、报名办法及递交资料清单
下载、填写《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短期学习项目申请表》,选送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医院介绍信或专家推荐信。
以上资料请递交或邮寄到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毕业后教育科。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北校园光华口腔医学院毕业后教育科303室;邮政编码:510080;电话:020-87335363。资料需注明“短期学习项目申请资料”,该申请资料仅一次有效。
四、资格审核及录取
1. 需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书面报名材料递交时间与申请学习的时间需间隔一个月以上。
2. 接收报名材料后,由医院毕业后教育科审查申请资料的完整度,临床科室根据申请人员学历、职称、临床经历和选派单位等因素择优录取。
3. 以文件快递的方式为被录取人员发送录取资料。
五、其他
1.详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常见问题后,仍有其他问题的,可发送邮件到stomabyh@126.com进行咨询。主题为“姓名 短期学习项目 咨询”。
2.本简章解释权归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所有。
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2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