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0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广东省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粤卫办科教函〔2020〕19号)要求和精神,从2020年起,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全面实现网络平台招录。申请参加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请登录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http://gd.wsglw.net/)并完成信息注册,在系统上选报培训基地和培训专业;同时需按照我院招生简章要求,将个人资料另行发至指定邮箱。
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0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是教育部直属重点高等院校的口腔医学教学医院、国家卫生健康委委属专科医院及口腔临床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广东省-国家卫健委共建共管医院。是集教学、医疗和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获评国家口腔区域医疗中心牵头建设主体医院、广东省高水平医院重点建设医院及首批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拥有教育部口腔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广东省重点学科(一级学科)、广东省高等学校名牌专业、广东省高等学校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点、广东省口腔医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广东省口腔医学重点实验室和广东省牙病预防控制“十二五”医学重点实验室。拥有牙体牙髓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4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临床技术实力、学科建设水平、科研创新能力已经步入国家一流水平,承担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国口腔医学教育、医疗、科研等重要任务。
根据国家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全国各级医院培养和输送住院医师,2020年招收住院医师培训学员(不含本院专硕)29名。招生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收对象
具有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口腔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口腔临床医疗工作者。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港澳台),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口腔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口腔医疗工作的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
3.具有正常履行培训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自愿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遵守医院有关培训管理制度,按要求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4.高学历者、毕业高校排名靠前者、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大学英语六级证书获得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录:属定向生的;未纳入国民教育系列招生计划的军队院校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毕业生;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生专业基地及招生人数
专业代码 | 专业基地名称 | 招生人数 | 最低学历要求 |
2800 | 口腔全科 | 6 | 本科 |
2900 | 口腔内科 | 7 | 本科 |
3000 | 7 | 本科 | |
3100 | 7 | 本科 | |
3300 | 口腔病理科 | 1 | 硕士 |
3400 | 口腔颌面影像科 | 1 | 本科 |
四、报名办法
1.网报:
登录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报名(网址http://gd.wsglw.net)。
2.递交资料清单:
(1)本科及以上所有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可在录取后提供),个人简历,加盖公章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成绩单,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国家四、六级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身份证;
(2)专业学位申请者还需提供临床轮转培养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
(3)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递交材料方式:
以上资料扫描件电子版请按类别命名后压缩打包,发送电子邮件到stomabyh@126.com,压缩包文件名及邮件主题注明为“2020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专业基地名称+姓名”,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4.注意事项:网报及资料邮件发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入围笔试者报到时,全部资料递交复印件纸质版,同时需查验原件。
五、笔试及面试
1.接受报名后,由医院进行资格审查筛选,通知入围人选并组织专业考核及面试(考核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请及时查阅邮件)
2.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和临床技能考核成绩择优录取。
六、薪酬待遇
1.无需缴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费用。
2.培训人员与医院签订《培训协议》,培训期间每月发放生活补助,含固定的基本生活补贴、住宿补贴和浮动的绩效工资。基本生活补贴及住宿补贴合计标准为:第一年4000元+绩效/月,第二年4500元+绩效/月,第三年5000元+绩效/月(绩效的发放参照医院相关文件执行)。
七、其他
1.培训人员须将人事档案挂靠正规的人事代理机构。
2.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细则要求完成临床轮转培训,通过规定的考核,培训合格发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培训人员结业后,培训协议自然终止并自行择业。
4.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培训者,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
5.本简章解释权归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所有。
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