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发布日期:2016-05-03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及《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按考试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考生名单。2016年我院复试基本分数线为:总分220,英语55、口腔病理学60、业务课60。
(二)专业调剂办法按照研究生院招生有关文件确定。
(三)考生可以通过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查询复试名单。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其中一份请在页内签名及填写以下字样:XXX(签名)授权中山大学代申领借记卡,授权从该卡扣划学杂费至“中山大学”的工行收费企业账户)。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
(三)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四)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往届生还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满分为300分。
(一)外语运用能力100分
1.考核内容: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英语的掌握程度,阅读、翻译外文文献的能力等。
2.考试形式:口试。
(二)业务考核200分
1.考核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情况及是否具备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
2.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3.考核办法: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考核一般采取由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4.考核评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考核方式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二)各招生导师原则上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得在参加复试的专业录取。
五、复试安排与体检标准
(一)复试安排
报到验证:2016年5月09日下午15:00
面试时间:2016年5月10日上午08:30
面试地点:广州市陵园西路56号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八楼讲学厅
(二)体检标准
1.《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2.《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3.《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g02a/g02a03/13274.htm)
六、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一)光华口腔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电话:020-83869640  邮箱:zdkqyjs@126.com
(二)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
2016年5月3日